根據前期準備情況,確定了九江中科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2萬噸/年纖維級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裝置項目安全驗收評價的評價對象和評價范圍。 本報告驗收評價對象為:二期2萬噸/年纖維級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裝置項目及與裝置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 驗收評價范圍具體包括以下: (1)項目“三同時”情況,廠址、周邊環境、地質條件、自然條件等; (2)總平面布置的符合性; (3)生產設施:綜合車間(新建)、包裝車間(改擴建,新增一套包裝設施) (4)儲運設施:乙烯球罐區及配套的汽化區及裝卸區(新建)、正己烷儲罐2只(立式,擴建新增)、危險品庫(新建)、1#倉庫(新建)、2#倉庫(新建)。 (5)公用輔助設施:循環水池(新建,內設涼水塔1組)、空壓機1臺(新增用于包裝,位于已有制氮空壓機房內)、事故應急池(新建)、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新建)、蒸汽總管一條(新增,接自園區管網)、輔房(原有鍋爐房,內有停用的燃氣鍋爐及軟水生產設備,新增二期變壓器2臺和相應配電柜、綜合車間機柜)。 部分依托一期已有的供電、消防管網、供氣系統,針對其滿足性進行評價。 (6)企業的安全管理、事故應急管理等。 注:本次驗收范圍與安全設施設計范圍一致。依托的已有設施,本次只針對其滿足性進行分析評價。 本評價針對廠區本項目范圍內的建筑、設備、裝置所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檢查安全設施的配置及相關檢測檢驗情況,審核評價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度、人員培訓、設備管理、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等保障措施,對整個工程安全設施及安全措施進行符合性評價。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 第9章 評價結論 1. 工程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及危險有害因素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辨識結果,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乙烯、正己烷、三乙基鋁、氮(壓縮的)、四氯化鈦、氯化鋅、柴油。 2)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不涉及監控化學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不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不涉及限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3)本項目的乙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由于四氯化鈦含量極低,且屬于催化劑的組成成分,該催化劑不辨識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本項目產品纖維級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的合成屬于危險化工工藝的聚合工藝。 5)本項目生產單元綜合車間,儲存單元危險品庫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四級。儲存單元乙烯球罐區(含汽化區)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三級。 6)危險度評價:本項目己烷罐區、乙烯罐區、綜合車間的危險分值均大于15分,屬于高度危險;危險品庫單元的危險分值介于10∽15分之間,屬于中度危險;包裝車間、1#倉庫、2#倉庫單元的危險分值在10分以下,屬于低度危險。 7)九江中科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風險進行評估診斷分級得分為81.8分,風險級別為III級,屬于中度危險區域,需要控制并整改(黃色風險)。 8)重大事故后果計算:根據定量計算,九江中科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乙烯球罐發生容器整體破裂時BLEVE爆炸時,其最大死亡半徑為630m,重傷半徑為848m;輕傷半徑為1384m,多米諾半徑422m。 9)根據應急管理部危化監管一司2023年3月31日下發的《關于印發《化工企業液化烴儲罐區安全風險排查指南(試行)》的函》的要求,本企業液化烴儲罐區不存在否決項,得分為85分,屬于較高安全風險儲罐區。企業已針對加裝管帽、雙閥等措施,完善液化烴裝卸作業時裝卸設施接口連接可靠性確認制度以及加強特殊作業管理、完善相關應急演練進行了完善安全管控措施。 10)本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學灼傷、熱燙傷(凍傷)、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起重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粉塵、噪聲、高溫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物理爆炸。 2.項目所在地的安全條件和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 1)本項目廠址位于九江市濂溪區城東港區姑塘化纖紡織工業基地(屬于化工集中區),于2021年6月10日通過江西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告知取得了九江市濂溪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江西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文號:JG2106-360402-07-02-660226)(項目統一代碼:2106-360402-07-02-660226) 2)本項目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305m,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要求。本項目裝置與周邊環境滿足《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等法規、標準、規范要求。 本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社會風險曲線分布在容許范圍內。 3)本項目周邊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的生活對該項目投產后的正常生產影響較小。 4)本項目所在地自然條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壞力極大的自然災害)的變化對該項目投產后的正常生產影響較小。 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采納情況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設施水平 該項目采用的全部安全設施根據自然危害因素、交通運輸以及生產中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分類,每類的防范措施包括了以下方面:檢測、報警設施,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作業場所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泄壓和止逆設施,緊急處理設施,防止火災蔓延設施,滅火設施,緊急個人處置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1)該項目在裝置設有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GDS),同時已配備便攜式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便于巡檢工使用。控制室設有控制報警盤,集中顯示監控、燈光報警及消音調試按鈕等,現場設置聲光報警設施并將信號引入控制室。 2)該項目采用DCS系統,在控制室對整個生產過程進行監視和自動控制。主要的和重要的參數集中到控制室,由DCS系統顯示和控制。對于生產操作要求上必須要在現場操作和監視的機組或設備,則在機組或設備附近設置操作儀表盤。裝置的聯鎖系統由獨立于集散控制系統(DCS)的安全儀表系統(SIS)來完成。 3)生產車間采用開敞式(框架)布置,罐區為露天布置,以利通風,減少了可燃氣體聚集。生產車間、危險品庫為一級耐火結構,其余主要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均為二級,建構筑物周圍設置環形道路,并和廠區內主干道相通,滿足消防和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廠區主要道路上凈空不低于5m。道路寬度不小于6m,道路轉彎半徑為12m。廠區內的路面為水泥混凝土結構,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 4)本項目使用的各類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已裝設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進行校驗并檢測合格。 5)本項目按安全設施設計要求設置了消防滅火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自動火災報警設施等。取得特殊建設工程消防竣工驗收合格意見書。 6)泵的傳動部位裝設了防護罩。可能發生高處墜落危險的工作場所,設置扶梯、工作平臺、防護欄桿、護欄等安全設施,采取防滑措施。 7)項目使用的帶電設備均進行保護接地,工藝生產裝置及其管線均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檢測結果符合規范要求。 8)該工作崗位配備空氣呼吸器及防毒面具等安全防護器材,設事故沖洗裝置,事故狀態時保證操作工的安全。 9)作業現場按要求配置了安全標志及安全告知牌。作業人員按要求了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該項目在安全設施設計時采納了該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中的有關安全措施建議及要求;建設項目經過安全設施設計階段,在建設過程中采納了《安全設施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建議及要求,針對性的采取了相應的預防措施,因而該項目安全設施能滿足建設項目的安全要求。 4.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中表現出來的技術、工藝和裝置、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術、工藝安全可靠性 本項目工藝采用齊格勒低壓淤漿法。該工藝路線在美國泰科納工程塑料公司、荷蘭DSM、美國Honeywell公司、日本三井石油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及國內的泰科納中國子公司、上海聯樂化工有限公司、無錫富坤化工有限公司、齊魯石化研究院工業化生產,為目前成熟可靠的工藝路線。同時依托了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的催化劑技術為基礎,該技術已在一期1萬噸/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裝置生產運行多年。 建設項目采用了DCS控制系統、SIS系統對生產進行監控,對工藝參數、事故報警、安全聯鎖、緊急停車實現了程序控制、遠程操作,對生產調度協調一致,保證了該項目能夠安全、穩定的運行。 因此,該項目技術、工藝具有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2)裝置、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結果 該項目主要裝置設備大部分均選用國內知名品牌企業生產的設備;關鍵部位配有安全設施或安全附件。設備由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設計、制作、安裝。 項目采用DCS控制系統,設置SIS系統。對重要的參數如壓力、液位、溫度、流量等引至操作室集中顯示、記錄、調節、報警。在生產、過程中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控制系統對工藝參數、事故報警、安全聯鎖實現程序控制,另外在設備附近設就地開關,以便事故時及時停車。 爆炸區域的電機、儀表等均選用防爆型。設置防雷防靜電裝置,保護接地。 在試生產過程中裝置、設備及安全設施安全可靠,未發生因裝置設備原因而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安全可靠。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該項目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設備均為有資質的單位設計、制造和安裝。 該項目經過試生產運行,公輔工程均能滿足項目要求。 4.建設項目試生產中發現的設計缺陷和事故隱患及其整改情況 項目經過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和安裝,在試生產過程中,項目的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未發現設計缺陷。對試生產期間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項已進行整改。 5.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情況 本項目生產單元綜合車間,儲存單元危險品庫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四級。儲存單元乙烯球罐區(含汽化區)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三級。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試行)的通知》等要求。 6.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情況 本項目的危險工藝聚合工藝的控制措施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的要求。 本項目重點監控危險化學品乙烯采用的安全控制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滿足《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安監總管三[2011]95 號)、《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的要求。 7.該項目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 1)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符合性:該項目立項審批手續齊全,安全設施設計、建設施工、施工監理均由有資質的單位承擔,安全設施設計已通過審查,取得批復,并按照規范施工建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施工、監理手續。試生產方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均聘請相關行業專家進行審查。取得試生產方案的批復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 2)該項目與周邊環境的關系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50160-2008,2018年修訂)、《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修訂)》(GB50016-2014)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3)平面布置及常規防護設施措施的合理性:該項目建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滿足安全要求,建筑結構、防火分區、防雷設施、安全出口的設置等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凈寬度、凈高度、轉彎半徑均滿足運輸車輛及消防車輛通行。設置了常規防護設施、防止機械傷害的設施。 4)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的安全性:爆炸性危險區域內電氣、儀表選型滿足《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的要求。消防設施配置滿足《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50160-2008,2018年修訂)的要求。生產工藝操作和設置的安全設施滿足安全需要,生產設施的布置能保證人員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設施、設備、裝置及工藝方面安全可靠。 5)特種設備、強制檢測設備設施監督檢驗情況:該項目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均進行了檢驗檢測,并取得了檢驗報告;安全閥和壓力表也進行了校驗,校驗結論合格; 6)公用工程、輔助設施的配套性:為該項目生產配套的供水、供電、供氣等等滿足生產需要。 7)人員管理及安全培訓方面充分性:公司現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公司現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該公司安全環保部。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取得了上崗資格證;專職安全員均為大中專以上學歷且具有相關安全工作經驗3年以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該項目安全管理需求。該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基本健全,制度執行情況較好。該公司已為從業職工交納了工傷保險。企業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經過培訓,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具備本崗位的履職能力;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滿足該項目安全管理需求。2023年5月19日,公司以中科發[2023]3號文紅頭文件形式,確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負責人的決定,確定公司總經理周思辰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履行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的職責;確定公司研發副總李祈利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技術負責人,履行重大危險源技術負責人的職責;確定公司生產部部長童珩宇和副部長胡銘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操作負責人,履行重大危險源操作負責人的職責。 8)應急救援有效性:該公司已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于2022年10月24日經九江市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備案,備案編號為:360402(W)2022126,配備了應急救援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設施,制定了演練計劃并進行了演練,應急救援準備充分有效。 9)通過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全過程的分析、評價,我們認為該項目建設依據充分、建設程序合法;總體布局合理,工藝成熟,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各項安全防護設施配套齊全,并與生產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達到了設計要求,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滿足該項目的安全生產需要。 10)該項目設了DCS、SIS、GDS系統,符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規范要求。 11)該項目試生產后所采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勞動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試生產后的技術工藝、裝置、設備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石油化工企業防火設計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工業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等規程、標準。 12)該項目建立有較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各級工作人員均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13)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的學歷職稱能滿足要求,并按照規定經應急管理局教育、培訓均取得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具備與該公司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業人員均具有高中以上學歷,上崗前經過廠、車間、班組三級培訓;職業、職能技術培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教育,并考試合格后上崗。具有相應安全知識和技能。 14)該項目試生產后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傷保險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8.結論 綜上所述,在充分考慮該公司潛在的火災、爆炸等危險性,綜合考慮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九江中科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該公司二期2萬噸/年纖維級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裝置項目的裝置主體布置、車間布置的現場情況與《設計專篇》中的設計圖紙一致,涉及的乙烯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聚合工藝),涉及重大危險源(生產單元綜合車間和儲存單元危險品庫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四級,儲存單元乙烯球罐區(含汽化區)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三級),根據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設置了DCS控制系統和SIS系統、GDS系統,自動化控制系統符合《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要求。該生產裝置、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有效,具備安全生產驗收申請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