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永新第二加油站單管單線改建工程
發布時間:2024-08-15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永新第二加油站單管單線改建工程安全條件評價 | ||
公司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 | ||
簡介: |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5日,企業類型: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法人代表:甘國明;注冊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井岡山大道215號;主要經營范圍:成品油批發等。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永新第二加油站是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下屬加油站,為在役加油站?,F有規模為:雙槍加油機3臺、四槍加油機1臺、30m3汽油罐2個、30m3柴油罐2個,總罐容120m3,柴油容積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為90m3,為三級加油站。 2024年7月8日,該公司取得永新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的《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代碼:2407-360830-04-05-579234)。 該項目總用地面積1973.38平方米,項目建筑面積100平方米,加油機利舊,油罐利舊,主要建設內容為:(1)將罐區中一個0#柴油罐改為92#汽油罐,并改造相應工藝及電氣;人孔井更換,卸油區增加成品消防五大件,卸油區地面重新劃線(2)拆除原有工藝管線,更換為復合管輸油管線;(3)拆除原有加油島,按石化新標準重做加油島,包裝罩棚柱,加油棚除銹刷漆;(4)修復破損地面,并地面劃線;(5)圍墻、綻放外墻修補、粉刷;配電房加裝監控視頻系統。改建后加油站規模:雙槍加油機3臺、四槍加油機1臺、30m3汽油罐3個、30m3柴油罐1個,總罐容120m3,柴油容積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為105m3,為二級加油站。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學品液體。汽油、柴油均為危險化學品,其中汽油火險分級為甲B類,其蒸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遇明火、高熱易燃燒爆炸;柴油火險分級為丙A類,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5號令(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正)的要求,“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建設單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條件評價?!币蛟摷佑驼緦傥kU化學品經營儲存項目,必須進行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以確保該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產使用;保證該項目完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鄭強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黃香港、鄭強、王波、王冠、檀廷斌、戴磷、周紅波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黃香港、鄭強、王波、王冠、檀廷斌、戴磷、周紅波 | ||
技術專家: | 秦賦江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黃香港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08;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評價報告的有關資料。 | ||
評價報告: | |||
通過對該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該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等危險因素和健康危害等有害因素。該項目涉及的汽油、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中汽油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未涉及重點監管的化工工藝,未涉及在劇毒、監控、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及高毒物品。 2、根據預先危險性分析結果,該項目儲存、經營過程中火災、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觸電、車輛傷害、高空墜落等的危險等級為Ⅱ級。 3、根據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結果,在選定的各單元危險源及潛在危險的危險等級均處于“一般危險、需要注意”和“稍有危險,可以接受”,作業條件相對安全。 4、根據危險度分析結果,該項目油罐區危險度為Ⅲ級,屬低度危險。 5、根據站址、總平面布置安全性評價,該項目各建筑物均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6、該項目擬采用成熟的工藝設備,在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制造、安裝、檢測檢驗的情況下,其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 7、該項目危害物質為汽油、柴油,應重點防范火災、爆炸危害,做好防火防靜電措施。保證該項目罐區、加油區無明火產生,不應有非站內工作人員在站房內住宿的情況;卸油口應設置防靜電報警器,罐區法蘭應跨接,防止靜電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通過對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在儲存、經營過程中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主要為火災、爆炸。 由危險等級排序可看出,火災、爆炸是該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文的相關規定,該項目中汽油屬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該項目最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因此應重視汽油卸油、儲存、加油的安全對策措施。 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如果采取了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該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杜絕違“三違”等不良作風,加強設備的安全設施的檢測檢驗工作,保證應急設施、設備的完好等工作,則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就可能相對減少,即使發生事故,也會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 該項目涉及的汽油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潛在著火災、爆炸的危險性,應按照《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的防范和管理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火災、爆炸的危險性的風險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綜上所述: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永新第二加油站單管單線改建工程在工程建設和運行階段,總平面布置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將本報告書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落實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程建成后其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現場照片
左一:謝寒梅,右一:黃香港 | |||
提交時間: | 2024.8.15 |
0303(已排)5份(終稿)中石化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永新第二加油站單管單線改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