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產34800噸化學新材料項目(一期,年產10000噸雙酚S及年產10000噸二甲基亞砜生產裝置)安
發布時間:2024-12-12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新建年產34800噸化學新材料項目(一期,年產10000噸雙酚S及年產10000噸二甲基亞砜生產裝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 |
簡 介: | |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26日,法定代表人為陳衛峰,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藥品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2023年9月6日在樂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資本貳千萬元整,注冊地位于江西省景德鎮市樂平市塔山工業園區,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281MA39TY0797。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產場地是收購原江西勝富化工有限公司和樂平市東方特種瓷業有限公司原有廠址而來,該公司坐落在江西樂平工業園區塔山化工園認定的“四至范圍”之內。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擬在廠址內投資15000萬元建設新建年產34800噸化學新材料項目,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備案登記,項目統一代碼為2401-360281-04-01-913632。主要建設包括8000噸/年三氯硫磷、10000噸/年雙酚S、10000噸/年二甲基亞砜、800噸/年二茂鐵和6000噸/年酐類催化劑共五個主要產品以及相關附屬的衍生溶劑等回收產品和副產品,該項目分二期建設,一期建設10000噸/年雙酚S及10000噸/年二甲基亞砜,故本次評價僅為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產34800噸化學新材料項目(一期,年產10000噸雙酚S及年產10000噸二甲基亞砜生產裝置)生產裝置及套配公用輔助工程設施。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本項目的建設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建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項目擬定員50人,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14人,生產操作人員36人。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調整),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二甲基硫醚、雙氧水、二硫化碳、濃硫酸、苯酚、均三甲苯、液堿(氫氧化鈉)、甲酸、甲醇、天然氣(燃料)、氮氣(壓縮的)、柴油及R22等。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工工藝有氧化工藝及磺化工藝。該項目涉及的生產裝置及儲存場所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該項目涉及到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有二硫化碳、苯酚、甲醇及天然氣等。 該項目涉及的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但該項目涉及到甲醇及均三甲苯等有機溶劑的回收套用,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規范的要求,該項目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79號令修改)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贛應急字[2021]100號)的要求,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評價是加強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新建年產34800噸化學新材料項目(一期,年產10000噸雙酚S及年產10000噸二甲基亞砜生產裝置)的安全條件評價工作。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組成項目安全評價組,到建設單位收集有關資料,于2024年4月6日對擬建現場進行勘察。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認真分析,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評價方法,對工程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和定性、定量評價,在此基礎上,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79號令修改)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贛應急字[2021]100號)的要求,依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朱世斌 |
報告審核人: | 王波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王冠、謝寒梅、鄭強、戴磷、曾華玉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冠、檀廷斌、王波、謝寒梅 |
技術專家: | 朱世斌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周紅波、戴磷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年7月勘察現場、搜集資料 |
評價報告: | |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修訂)》,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的的物料有二甲基硫醚、雙氧水、二硫化碳、濃硫酸、苯酚、均三甲苯、液堿(氫氧化鈉)、甲酸、甲醇、天然氣(燃料)、氮氣(壓縮的)、柴油及R22等;該項目涉及有機溶劑甲醇及均三甲苯的回收套用,故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1年第41號,89號令修訂)的要求,本項目建成后需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2、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腐蝕、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及有毒物質、噪聲、高溫、粉塵等。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腐蝕,本項目初步設計時應重點關注本評價報告在防火、防爆、防毒、防灼傷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3、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號)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 2018年9月18日公布的國務院令第703號《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改),本項目涉及的硫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本項目涉及的雙氧水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本項目涉及高毒物品有二硫化碳。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3號,本項目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有二硫化碳及甲醇。 4、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項目可研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本項目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有二硫化碳、苯酚、甲醇及天然氣。 5、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3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編制的《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本項目二甲基硫醚和雙氧水反應制備二甲基亞砜的工藝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氧化工藝、苯酚和硫酸反應生成對苯酚磺酸的工藝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磺化工藝。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工產業[2010]第122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5〕75號)、《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2016年)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6〕137號)、《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應急廳〔2020〕38號)及《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二批)》的通知》(應急廳〔2024〕86號),本項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及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 6、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本項目涉及的生產單元及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7、通過預先危險性分析,倉儲單元、生產裝置單元的火災爆炸、中毒窒息、電氣單元的觸電、給排水單元的溺水、供熱單元的容器爆炸、供冷單元的容器爆炸及窒息凍傷、自控單元的DCS分散控制系統失靈危險等級為Ⅲ級,空壓機發生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Ⅱ級,嚴重時Ⅲ級,處在危險狀態,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其余危險等級均為Ⅱ級或以下。在嚴格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倉庫的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況下是可以保證安全的。 8、通過危險度分析,101甲類車間、103甲類車間、205甲類罐區及206罐區的危險分值處于10~15分之間,屬于中度危險;其余子單元的危險分值小于10分,屬于低度危險。企業應采取相關安全措施,降低中度危險單元的危險程度,例如設置自動化聯鎖控制,配備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檢測報警,設置火災自動報警及事故緊急收集、吸收、處理裝置等。 綜上: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產34800噸化學新材料項目(一期,年產10000噸雙酚S及年產10000噸二甲基亞砜生產裝置)安全條件、廠址、總體布局、主要技術和工藝、裝置、設施、配套和輔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滿足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該建設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本質安全水平。企業應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與建議,在下一步設計、建設施工過程中嚴把質量關、嚴格施工安全管理和檢查,使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實處,且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規定,建立必要的事故應急體系和措施。 | |
提交時間: | 2024.12.12 |
06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34800噸化學新材料項目(一期)安全條件評價(終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