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簡述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該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燙、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起重傷害、坍塌、淹溺及有害物質、噪聲與振動、高溫與熱輻射、低溫、電磁危害、粉塵等。 該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中毒、火災、爆炸,項目初步設計時應重點關注本評價報告在防毒、防火防爆方面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2)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鹽酸、硝酸、水合肼、氯酸鈉、氨水、氫氧化鈉、氫氣、氯氣、硫酸、亞氯酸鈉、醋酸、甲酸、雙氧水、天然氣、柴油等,中間產品氯化鋁溶液屬于危險化學品。本項目產品、副產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該項目涉及的硫酸、鹽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應當建立單位內部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進行辨識,該項目涉及的氯氣(液氯)屬于劇毒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進行辨識,該項目涉及的氯氣屬于高毒物品。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2020〕第52號)、《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令[1998]第1號)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第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經辨識,該項目涉及的硝酸、氯酸鈉、雙氧水、水合肼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版)辨識,該項目涉及的氯酸鈉、氫氣、液氯及天然氣(燃料)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氯酸鈉、氫氣、液氯、天然氣(燃料)使用過程按照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及應急處置原則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及對策。 3)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2013年完整版)對項目工藝過程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4)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該項目重大危險源辨識單元包括生產單元(103濕法車間一、104濕法車間二、107化合物車間、108凈水劑車間)、儲存單元(206乙類倉庫一)。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該項目生產、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7.2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一、產業政策及政府規劃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改)的有關規定,本該項目屬于“九、有色金屬—3、高效、節能、低污染、規模化再生資源回收與綜合利用—(1)廢雜有色金屬回收利用”,屬于鼓勵類項目。根據《國家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工信部公告2018年26號),該項目的再生類別在目錄6.6廢催化劑中。故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 該項目于2022年3月22日在萬年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備案登記,項目統一代碼:2020-361129-32-03-005955。 根據江西萬年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土地利用規劃圖(鳳巢工業園),該項目用地屬于三類工業用地。 根據江西萬年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空間結構規劃圖(鳳巢工業園),該項目位于北部產業集聚區,即梓埠片區,以醫藥化工和新型建材產業為主。該項目以貴金屬為原料生產貴金屬衍生物的過程屬于化工,符合園區產業定位。 因此,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二、外部安全防護距離 該項目個人風險等值線內無相應的防護目標。 該項目不存在社會風險。 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 三、選址與周邊環境 該項目廠區周邊200m范圍內無公共重要設施、無自然風景區、無居民集中區等,周圍環境條件良好。 該項目與周邊企業和設施的防火間距滿足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該項目選址及周邊環境符合有關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若產生突發火災、腐蝕、中毒事故,則對周邊其他企業可能產生一定的影響,建設項目對周邊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周邊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對該項目基本無影響。 四、總平面布置與建(構)筑物防火安全 該項目總平面布置與建(構)筑物總體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后期設計仍需對可研未具體提及的安全設計、設施進一步完善。 該項目廠房、倉庫的耐火等級、層數和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要求。 該項目擬建主體工程的建(構)筑物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五、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擬選設備不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工藝危險性相對較小。該項目擬采用的主要裝置、設備(施)與生產、儲存過程是相匹配的。 六、預先危險性分析評價表明該項目多數單元存在的危險因素等級為I~II級,屬于安全的或臨界的。但車間、倉儲單元等潛在的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危險因素等級為Ⅲ級,處在危險狀態,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七、通過事故后果分析可以看出,該項目液氯鋼瓶發生整體破裂,在靜風環境下的死亡半徑為65m,重傷半徑為108m,輕傷半徑為166m。 八、從事故樹定性分析可知,酸堿灼傷事故中當酸堿發生冒罐時,身穿不耐酸堿工作服的人體在接觸到酸堿后,如果沒有及時對人體接觸酸堿的部位進行沖洗或沖洗無效,便可發生酸堿灼傷事故。 7.3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 該項目土建工程完工后若S512省道新路線未完工投用,則該項目位于S512省道舊路線公路用地外緣100m范圍內的甲、乙類車間、倉庫及裝置不得投入使用。 該公司所在地地震烈度Ⅵ度,建設單位應根據場地地震基本烈度,作抗震設防。抗震設防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和《構筑物抗震設計規范》執行,其中重要構筑物(107化合物車間、204甲類倉庫一)抗震設防應采用7度。 該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氯氣、氫氣、氯酸鈉和天然氣,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6.3.6節要求完善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設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1)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電氣設備的種類和防爆結構的要求,應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涉及氫氣爆炸危險區域場所內的設備防爆等級應不低于Ⅱ類,C級T1組。 該項目存在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氯氣,應配置兩套以上重型防護服;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配置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手套、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空氣呼吸器等。 建議項目建成投產之前,應將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急救援措施落實到位,并依據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該項目應與周邊區域企業及轄區消防隊伍建立防火防爆、防毒區域性聯防,并制定應急措施,實現區域聯防。 7.4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省君鑫貴金屬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貴金屬回收利用異地技改環保搬遷項目在切實落實可研報告中和本安全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和建議基礎上,通過在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中細化各項措施和要求,在建設施工過程中嚴把質量關、嚴格施工安全管理和檢查,使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實處,且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規定,建立必要的事故應急體系和措施,該建設項目的風險程度是可接受的。 7.5建議 1)本項目應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目初步設計和編制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交主管政府應急管理部門進行設計審查,設計審查通過后,方能開工建設。 2)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標準和規程、規范的要求和審定的設計文件中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對策措施及本報告建議完善勞動安全衛生對策措施,在建設中嚴把施工質量關,確保建設的安全順利,使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的規定得到落實。 3)建成后,建筑消防工程驗收后應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4)本項目投產以后,應定期監測作業場所有害物質濃度,并定期對接觸有害物質人員進行體檢。 5)本項目建成及運行后,應按規定要求由具有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對工程的防雷設施及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及附件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設施有效。 6)根據工藝特點,加強職工上崗培訓,制定各項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生產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7)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以防突發性事故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按預定的方案進行救援,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事故。 8)在項目建設辦理中間交接、單機試車、聯動試車、假物料試車并經調試后,應編制試產方案連同施工單位的安裝工程小結、監理單位的工程監理工作小結等報應急管理部門備查,并進行試生產。 9)試產結束應聘請有資質評價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并組織安全驗收。 10)企業建成后應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實施安全目標全面安全管理(即全員參與的安全管理,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和全天侯的安全管理)。將安全管理納入良性循環的軌道,在建設及運行期間,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從業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實現安全管理的標準化、系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