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評價對象為: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維生素B3維生素B5及其中間體環保提升技術改造項目(3000噸/年β-氨基丙酸、5000噸/年煙酸、8000噸/年煙酰胺裝置)可研報告中所指定的生產規模、產品方案、工藝路線等。 評價范圍主要包括建設項目選址、周邊環境、生產裝置(3000噸/年β-氨基丙酸、5000噸/年煙酸、8000噸/年煙酰胺裝置)、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新增的4#RTO裝置等。主要涉及102車間、104車間、203B車間、204車間、208原料倉庫、107成品倉庫、210B成品倉庫。 該項目依托的罐區儲罐(1#罐區酸堿罐組的液堿儲罐、氨水儲罐、硫酸儲罐,2#罐區西段3-氰基吡啶儲罐,3#罐區北段丙烯腈儲罐),本項目不新增儲罐、不改變儲罐容量和介質、不改變火災危險性類別,依托的儲罐均已通過安全竣工驗收,因此不在本報告評價范圍內,本報告只評價其匹配性;供配電、供排水、供熱(蒸汽)、供冷、廢水處理、固廢處理、空壓制氮系統、消防、生活辦公設施、場外運輸、職業危害及環境保護等均不在評價范圍內,屬于現有裝置已進行安全評價,本報告只評價其滿足性;評價依據主要采用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相應的行業標準。 另外該公司現有在役生產裝置、在建生產項目均不屬于本報告評價范圍內。 本評價針對評價范圍內的項目選址、總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進行符合性檢查,對設備、裝置及涉及的存儲設施所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評價其工藝及設備的可靠性,公用、輔助設施的滿足程度,并依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提出對策措施建議。 本報告是在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基礎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資料有虛假內容,并由此導致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擔。如委托方在項目評價組出具報告后,如建設項目周邊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變更建設地址的,主要技術、工藝路線、產品方案或者裝置規模發生重大變化的,造成系統的安全程度也隨之發生變化,本報告將失去有效性。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安全評價結論 10.1 評價結果 10.1.1 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結果 1.該項目原輔材料、副產品涉及危險化學品,屬于危化品生產、儲存項目;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氨水(15%、20%)、丙烯腈、氨氣(經水吸收成氨水)、丙烯酰胺、二氧化碳、液堿、硫酸(6%、65%)、氮氣、柴油、天然氣、丙烯酸等。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原料中硫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丙烯腈、氨氣為高毒物品;不涉及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氨氣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2.該項目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丙烯腈、氨、天然氣、丙烯酸。 3.該項目中β-氨基丙酸生產裝置氨化工序涉及胺基化危險工藝。其他生產裝置工藝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工藝。 4.該項目生產單元、儲存單元中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5.該項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及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 6.通過預先危險分析可知該項目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的危險等級為Ⅲ級;該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應重視的重大有害因素有:毒物。 7.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及一般防護目標。 10.1.2安全條件的評價結果 1.該項目擬建設于江西省彭澤縣工業園磯山化工園區內,江西省彭澤縣工業園磯山化工園區2021年4月入選江西省化工園區名單(第一批),屬于規劃的化工園區。本項目屬于對現有裝置進行安全環保提升改造工程。 2.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及一般防護目標。 3.該項目屬于現有產品裝置進行安全環保提升技術改造,不屬于新建、擴建化工項目,因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和贛工信石化字[2017]507號的相關要求。 彭澤縣磯山工業園長江辰字堤防洪墻設計防洪等級為五級堤防,設計防洪為100年一遇,能滿足防洪要求。 4.該項目所在地有較好的運輸條件,并符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該項目已通過備案。 5.主要生產裝置、設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6.依據項目多米諾效應表,發生多米諾效應的影響區域不會延伸至車間以外,在設計時發生多米諾事故的儀表空氣緩沖罐等設置相應安全泄壓等安全設施,避免事故發生,減少事故的發生的概率,并在設備周邊2m范圍不布置易燃易爆有毒設施,可防止多米諾效應的影響。 7.依據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計算,該項目個人風險等值線未超出公司廠界,其包括區域內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社會風險曲線未顯現,為可接受。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及一般防護。 8.該項目建成投產后正常運行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該項目正常情況下周邊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情況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該項目正常情況下自然條件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10.1.3主要技術、工藝和裝置、設備、設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評價結果 1.該項目擬采用工藝流程進行了首次工藝論證,其危險工藝進行了反應風險評估,技術方案安全、可靠,反應危險性較低。 2. 該項目擬采用DCS控制系統,過程控制系統擬設在綜合樓二的控制室內,對重點部位生產生產裝置和重點危險源管理實施DCS控制,數據發送偏離時及時報警提醒或切斷相關操作。該項目其它工段采用就地與集中相結合的控制方式,對重要的參數如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等引至操作室集中顯示、記錄、調節、報警,以保證其具有豐富的功能和良好的操作性能及可靠性。擬重點對反應器溫度和壓力;反應物料的配比;原料進料流量;蒸餾塔溫度、液位;冷卻系統中冷卻介質的溫度、壓力、流量等進行監控,中間貯罐、高位槽液位測量由液位儀。設置反應器溫度和壓力的報警和聯鎖;反應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聯鎖及緊急切斷動力系統;緊急斷料系統。對生產過程中不太重要的過程參數實行就地檢測為主,對生產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流量等參數實行就地顯示。處于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動儀表,按隔爆型進行選型設計,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電纜過路穿保護管,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 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較先進、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依據對該項目擬采用的技術、設備、工藝與國內外技術的對比及該項目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分析);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10.1.4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 1)企業及設計單位根據反應工藝危險度等級,明確安全操作條件,從工藝設計、儀表控制、報警與緊急干預(安全儀表系統)、物料釋放后的收集與保護,廠區和周邊區域的應急響應等方面提出有關安全風險防控建議;要根據反應風險評估報告危險度等級和評估建議以及各產品裝置安全可靠性認證報告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和安全儀表系統。 2)企業要把該項目產品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安全可靠性認證報告作為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項目工藝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要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及各產品裝置安全可靠性認證報告結果、建議措施為依據,保證各項安全控制措施、建議落實到位。 3)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該項目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其他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安全儀表系統應執行功能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安全儀表系統涉及的測量元件、傳感器、執行元件等應有相應等級的認證標記。 4)對車間裝置的儲罐、涉及依托的儲罐區、廢氣處理設施應設有相對獨立的安全監控預警系統,相關現場探測儀器的數據宜直接接入到相關項目系統控制設備中,系統應符合標準的規定。 車間裝置的儲罐、涉及依托的儲罐區儲罐的自動控制還應滿足《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90號文要求。 5)該項目中β-氨基丙酸生產裝置氨化工序涉及胺基化危險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需重點監控工藝參數、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宜采用的控制方式應按照本報告3.3.1節要求設置。 6)該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丙烯腈、氨(尾氣,經水吸收成氨水)、天然氣、丙烯酸,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本報告3.3.2節要求完善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7)該項目涉及裝置高位槽、危險工藝、蒸餾、冷源、熱源、產品(固體、液體)包裝等工序及裝置,應按照《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設置自動化控制系統。 8)該項目涉及精餾、精制等工序及裝置,應按照《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190號文)的相關要求設置自動化控制系統。 9)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電氣設備的種類和防爆結構的要求,應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根據該項目情況及其綜合考慮,爆炸危險區域內的設備防爆等級應選用ⅡBT4級,涉及煙酰胺、煙酸粉塵爆炸危險區域的擬選用粉塵防爆型ExtDA21IP65T200℃。 10)該項目涉及將不凝氣體經預處理后收集引入RTO廢氣焚燒裝置,尾氣收集各分支管、主管、緩沖罐至RTO管線等位置設置止逆閥或回火裝置。嚴禁將混合后可能發生化學反應并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的幾種尾氣混合進入尾氣總管;液體、低熱值可燃氣體、含氧氣或鹵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可燃氣體、毒性為極度和高度危害的可燃氣體、惰性氣體、酸性氣體及其他腐蝕性氣體不得排入全廠性尾氣處理系統,應設獨立的排放系統或處理系統。尾氣管道內的凝結液應密閉回收,不得隨地排放。 11)該項目生產裝置布置在已建車間內,如該項目生產裝置建設期間,已建車間內的建成裝置不得運行,禁止車間內邊施工邊生產。 10.2 評價結論 10.2.1危險、有害因素受控程度分析 通過對該項目生產過程情況分析,該項目存在一定的危險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及預防手段的基礎上,項目的危險、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10.2.2建設項目法律法規的符合性 1.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屬于當前國家允許類項目。該項目在彭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進行了備案登記。因此,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該項目擬建設于江西省彭澤縣工業園磯山化工園區內,江西省彭澤縣工業園磯山化工園區2021年4月入選江西省化工園區名單(第一批),屬于規劃的化工園區。本項目屬于對現有裝置進行安全環保提升改造工程。 3.該項目個人風險等值線未超出公司廠界,其包括區域內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社會風險曲線落在可接受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及一般防護。 4.該項目屬于現有產品裝置進行安全環保提升技術改造,不屬于新建、擴建化工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符合《關于加強長江經濟帶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九江市環境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的通知》的要求。 5.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先進、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能夠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6.該項目投產后,正常情況下對周邊自然環境的污染較小,與周邊居民生活的相互影響較小。 7.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建設和設計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盡快完善。 綜上所述: 1.江西兄弟醫藥有限公司維生素B3維生素B5及其中間體環保提升技術改造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預安全評價和進行安全條件審批,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 2.從安全生產角度,該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的要求。該項目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3.在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及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的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檢測儀器、儀表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該項目的安全運行是有保障的。整個建設項目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4.設計時應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并向安全審批單位申請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